为了更好的鼓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综合发展,全面评价每一位同学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综合测评分值
总分100分,由德、智、体三部分组成。其中德育占20%,智育占70%,体育占10%。
二、各项评分标准
①智育:以考试的平均分为基准分,取70%,算作智育的最后分。
智育成绩:(单科成绩a +单科成绩b +单科成绩c…)/学科门数×70%
参加重修考试的同学其重修科目成绩按照重修前成绩计算
②体育:一学年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分取10%,算作体育的最后分。
③德育:德育考核主要从集体观念、品行表现、组织纪律、学习态度四个方面考察。以二十分为准,直接计入总分,德育分的标准是:
(一)集体观念(3.5分):热心组织、积极参与集体活动,积极为集体服务,有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。(班级活动及学校统一活动,迟到一次扣除0.2分,缺勤一次扣除0.5分,可累计扣除)
(二)品行表现(3.5分):爱国爱校,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《西安邮电学院校园文明公约》,爱护公物,有环保意识。诚实守信,礼貌待人,尊敬师长,举止得体,团结同学,勤俭节约,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(三)组织纪律(3.5分):法纪观念强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;在班会等活动中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(每迟到、早退1次扣除0.2分),不缺席(每无故缺席1次扣除0.5分);敢于同无组织、无纪律的现象作斗争。
(四)学习态度(3.5分):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热爱本专业学习;上课认真听讲,无迟到、早退或旷课现象(每迟到、早退1次扣除0.1分,每旷课1次扣除0.2分),遵守学习纪律,独立完成作业;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,勇于发明创造。
以上四项赋值时每项优秀为3.5分;良好为3分;一般为2分。如有扣分,扣至0分为止。
(五)德育附加分(最高限为6分,超过不加)
1、学生干部(学生班主任)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,加0-1分。学生会主席、部长加1分,副部长0.8分,干事加0.5分;学院团总支成员加0.5分;优秀部长、干事加0.2分。各班班委加分可参考:班长1分,团支书0.8,学风督察员0.8,学委0.8,生活委员0.8,文体委员0.8(任期不足一年者以半学期为单位计算)协会类一律不加分。
2、获得省、市级荣誉称号者,加2分;获得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者,加1分;获得院级荣誉称号者,加0.5分;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。
3、科技发明、科技竞赛与学术活动加分
获国家奖励:一等3分二等2.5分三等2分;
获省级奖励:一等2分二等1.5分三等1分;
获校级奖励:一等1分二等0.7分三等0.5分;
在国家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者,加2分;在校级刊物(含军训快报)上发表文章(简讯报道除外)者加0.5分,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0.2分,校级、院级以及多篇文章可累加分,但是总分不得超过1分。
4、文体活动加分
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者:第一名3分,第二名2.5分,第三名2分,第四名1.5;
参加省市级文体比赛者:第一名2分,第二名1.5分,第三名1分,第四名0.5;
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者: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7分,第三名0.5分。包括校运动会、冬季越野赛、校合唱比赛、校新生辩论赛等。校运动会参与加0.1分。
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者:第一名0.7分,第二名0.5分,第三名0.3分。包括院书画比赛、系足球、篮球赛等。
5、被评为“校级文明宿舍”,舍长加1分,舍员加0.7分;被评为“院级文明宿舍”,舍长加0.7分,舍员加0.5分。一般舍长加0.5分,宿舍卫生长期不好,不予加分。
6、在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学生加2分;在维护校园秩序和校园环境及精神文明建设中,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,成绩显著者,可酌情加1-2分。
注:2、3、4、5、6五项加分由班主任、辅导员根据规定凭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做出,同类奖励取最高项加分,不重复加分。
三、有下列行为者,直接扣除总分:
1、受留校察看处分者,扣10分
2、受记过处分,扣7分
3、受严重警告处分,扣5分
4、受警告处分,扣4分
5、受通报批评,扣3分
6、宿舍卫生长期不好,扣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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