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,我校2016年清明放假时间为:2016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。4月4日(周一)清明节放假,与周末连休;4月5日(周二)正常上课上班。
放假期间,请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